韩国旅游签证办理指南:(以下信息摘自韩国大使馆及领事馆网站,版权归其所有)
详情请戳>>签证申请及签发程序
一、办理方式:
○本人直接申请:适用于除团体签证以外的所有签证
○ 通过代理机构申请: 适用于除团体签证以外的所有签证
○ 通过指定旅行社申请:
- 短期访问(C-3)签证及与同胞相关的签证
- 团体旅游签证只能通过如下所示的旅行社进行申请
二、个人旅游签证所需材料
1,签证申请表、照片一张
2,护照、户口本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
3,经济能力证明材料(选一项)
(1)最近六个月内的信用卡对账单原件
(2)最近六个月内的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原件或社会保险参保证明原件
(3)近留个月内的银行账户交易明细(需由银行签发)
4,暂住证(居住证)原件及复印件(如户籍不在领区管辖的情况)
5,未满18岁的未成年人及学生可提供父母的经济能力证明,但须在户口本上能证明亲属关系。
注意事项:
填写签证申请表时,要填写现住址而非原地址,在电话号码栏内要填固定电话而非手机号。
附:以入国目的分所需材料
三、前往代办机构或使领馆办理
驻中国大使馆
地址:北京市朝阳区第三使馆区东方东路20号 (邮政编码 100600)
总机: (010) 8531-0700
传真:(010) 8531-0726
邮箱:chinawebmaster@mofa.go.kr
管辖地区 河北,山西,北京,天津,內蒙古,新彊,西藏,靑海
驻上海总领事馆
地址 上海市长宁区万山路 60号
电话 86-21)6295-5000 夜间:86-1381-650-9503
传真 86-21)6295-2629/5191
管辖地区 上海市,江苏省,浙江省,安徽省
驻青岛总领事馆
地址 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香港东路 101号
电话 86-532)8897-6001/6002
传真 86-532)8897-6005
管辖地区 青岛市,山东省
驻沈阳总领事馆
地址 沈阳市和平区南13纬路 37号
电话 86-24)2385-3388
传真 86-24)2385-5170
管辖地区 辽宁省,黑龙江省,吉林省
驻广州总领事馆
地址 广州市 天河区 体育东路 122号 羊城国际商贸中心 西塔18楼
电话 86-20)3887-0555
传真 86-20)3887-0923
管辖地区 广东省,广西壮族自治区,福建省,海南省
驻香港总领事馆
地址 5-6F, Far East FinanceCenter, 16 Harcourt Road Hong Kong
电话 852-2529-4141
传真 852-2861-3699
管辖地区 香港,澳门
驻成都总领事馆
地址 四川省 成都市 下南大街 6号 天府绿洲 19层
电话 86-28)8616-5800
传真 86-28)8616-5789
管辖地区 四川省,云南省,贵州省,重庆市
驻西安总领事馆
地址 西安市 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科技路33号 高新国际商务中心 19层
电话 86-29)8835-1001
传真 86-29)8835-1002
管辖地区 陕西省,甘肃省,宁夏回族自治区
驻武汉总领事馆
地址 湖北省 武汉市 江汉区 新华路218号 浦发银行大厦4楼
电话 86-27)8556-1085
传真 86-27)8574-1085
管辖地区 湖北省,湖南省,河南省,江西省